「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
財富+ 系列

「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

面對人生各種機遇,您需要一個靈活兼高效益的理財方案助您實現更多的理想。「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 ,透過一筆過整付保費,為您提供穩健的財富增值潛力保證回本期

保障期

至受保人128歲

投保年齡

初生15日至80歲

投保方法

您的理財顧問

  • 保證回本期最短可至6年2  穩健之選
  • 保單開始時即享保證現金價值
  • 可定期提取,有如自製長糧
  • 保單分拆選項1  靈活規劃資產
  • 保單雙傳承方案 守護財富代代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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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

產品特色

保證回本期最短可至6年2    穩健之選

保證回本期最短可至6年2    穩健之選

 

此計劃之保證回本期最短可至6年2,即使於較早之年期也能享有潛在回報,更可作定期提取,有如自製長糧或教育基金,故適合籌備退休之人士或為子女計劃未來的父母。而保單年期更長達至受保人128歲,為您提供極長線財富增值機會。計劃亦提供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週年紅利11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1,讓您的財富繼續滾存增值。

保單開始時即享保證現金價值

保單開始時即享保證現金價值

 

計劃提供之保證現金價值,於保單開始時已可高達已繳付保費總額1280%2。財富享潛在增值機會之餘,更可讓您靈活理財。

保單分拆選項1    靈活規劃資產

保單分拆選項1    靈活規劃資產

 

於第5個保單年度完結後及保單有效期內,您可將現有保單分拆為兩份,即把現有保單的基本計劃的部分投保單位分配至一份獨立保單(「分拆保單」)。於行使保單分拆選項1後,現有保單之基本計劃將繼續生效及生效日期將維持不變。除了投保單位、已繳付保費總額12、保證現金價值、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11(如有)及終期紅利11(如有)外,分拆保單之其他保單資料及指示於分拆後亦將與現有保單的基本計劃相同。

於分拆後,您可以隨時更改其他保單選項或指示。您更可於每個保單年度行使保單分拆選項1一次。保單分拆選項1亦適用於分拆保單,極致發揮資產分配功能。

保單雙傳承方案   守護財富代代傳承

保單雙傳承方案   守護財富代代傳承

 

  •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並保障至新受保人1283  締造財富世代傳承

    您可於第6個保單週月日起無限次轉換受保人3,而保障期亦會調整至新受保人(「轉換新受保人」) 128歲,讓保單可以享有充足的財富增值期, 讓財富無限期傳承。

  • 保單延續選項(至受益人)4  讓保單繼續傳承

    除無限次轉換受保人3外,計劃更特設「保單延續選項」4。保單持有人可於受保人在生及保單生效時指定一位受益人,於受保人不幸身故後成為新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及新受保人(「延續新受保人」)。即使受保人發生突如其來事故,也能讓保單繼續傳承。而保障期亦會調整至延續新受保人128歲。

終期紅利鎖定選項5   讓「預期」成為「保證」

終期紅利鎖定選項5   讓「預期」成為「保證」

 

為免您的財富受市場價格波動影響,您可以申請行使下列其中一項終期紅利鎖定選項5,將終期紅利11轉換以週年紅利11的形式累積,或隨時提取以應付不時之需。由於終期紅利11一經轉換為週年紅利11即為保證,助您帶來穩健回報,而終期紅利11轉換以週年紅利11的形式累積更可獲享利息(如有)

 

1)   自動鎖定回報選項5

於第15個保單週年日或由您所選擇的指定受保人退休年齡(必須為55歲或以上)緊接之保單週年日(以較遲者為準)起及其後, 我們將於每個保單週年日自動將終期紅利11轉換為週年紅利11,轉換金額為相等於已繳付保費總額128%,直至終期紅利11於某個保單年度降至相等於已繳付保費總額1230%為止。

 

2)   客戶鎖定回報選項5

於第15個保單週年日起,您可選擇於指定保單週年日轉換終期紅利11為週年紅利11,每次指示可轉換10%或以上的終期紅利11, 合共以60%為上限,而每次轉換指示必須相隔3年或以上。

自選身故賠償6 / 全數退保7支付方式  讓您倍感安心

自選身故賠償6 / 全數退保7支付方式  讓您倍感安心

 

1)   自選身故賠償支付選項6

 

於受保人仍然在生及保單生效時,保單持有人可以彈性選擇下列其中一項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於受保人不幸身故時支付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予不同受益人,讓每位受益人獲得合適的安排。

 

i) 一筆過形式;或

 

ii) 固定分期支付6 - 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分10年、20年或30年領取;或

 

iii) 遞增分期支付6 - 受益人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領取您所指定之首期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金額, 由第2年起,該金額將會每年遞增3%直至身故賠償、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  或累積利息13(如有)全數派發為止; 或

 

iv) 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該指定百分比須為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5%或以上,而餘額則以分期方式支付6

 

若選擇以固定分期 / 遞增分期領取形式支付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予受益人,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 (如有)餘額(於扣除以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後,如適用)須達50,000美元或以上,而尚未領取的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如有)亦可獲享利息13(如有)

 

2)   全數退保支付方式7

當保單生效5年後,保單持有人若選擇全數退保7,除了一筆過形式外,只要退保款項達50,000美元或以上,即可以下列形式領取退保款項:

 

i) 定期給付7 - 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分10年、20年或30年領取;或

 

ii) 遞增給付7 - 您可選擇首期支付之退保款項金額及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領取退保款項,由第2年起,該金額將會每年遞增3%,直至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13(如有)全數派發為止,而尚未領取之退保款項亦可獲享利息13(如有)

3年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  金額為已繳付保費總額9100%或每受保人100,000美元(以較低者為準)

3年額外意外身故賠償8  金額為已繳付保費總額9100%或每受保人100,000美元(以較低者為準)

 

若受保人於首3個保單年度內不幸因意外而身故,除身故賠償外,我們將額外支付已繳付保費總額9100%予受益人,每受保人最少賠償15,000美元,而上限則為100,000美元。此保障受制於特定的不保事項,請參閱「主要不保事項」部分及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

高達8%大額保費折扣10

高達8%大額保費折扣10

 

您只需達到指定保費金額(以每份合資格保單作單位計算),即可獲享高達8%大額保費折扣10,讓您以更低廉的成本,輕鬆開展理財及保障方案。

豁免醫療核保 投保快捷方便

豁免醫療核保 投保快捷方便

 

投保本計劃手續簡便,毋須驗身,讓您輕鬆累積財富,優勢盡顯。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14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14

 

只要投保此計劃,無論您身在何地,都可獲得特別為尊貴客戶而設的24小時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賠償額高達1,000,000美元(以每一事件計),包括緊急醫療撤離或遣返及遺體運送等服務,讓您獲得即時支援。

 

 備註:

註:

  1. 在計劃有效期內及由第5個保單年度終結起,您可行使保單分拆選項以建立一份獨立的保單(「分拆保單」),從保單的基本計劃中分配某部分的投保單位至分拆保單而毋須提供可保證明,惟須符合下述條件:(i)於行使保單分拆選項(「分拆」)後,在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下各自的投保單位不可少於您要求行使此選項時我們所批准的最低投保單位金額;(ii)分拆保單之新受保人與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保人必須相同;(iii)於要求行使此選項時,在保單的基本計劃下沒有任何處理中之索償;(iv)您的保單分拆選項申請一經遞交後則不能作出更改或取消;(v)在我們批准您的要求前,於保單的基本計劃下之任何欠款必須已經全數清還;及(vi)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保單分拆選項一次。於批准分拆後,(i)除另有說明,分拆保單之保單條款將會與保單的基本計劃相同;(ii) 保單的基本計劃的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及終期紅利(如有)將會按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的投保單位比例減少及分配至分拆保單。我們將按照您所分配的投保單位而釐定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之現時及將來之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如有)及終期紅利(如有)(iii) 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的已繳付保費總額將根據您所分配的投保單位調整,並用以計算身故賠償;(iv) 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益人、保單持有人、後補保單持有人(如已指定)、首名受保人、受保人、保單日期、保單生效日期及保單年度將會維持不變,而分拆保單亦與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益人、保單持有人、後補保單持有人(如已指定)、首名受保人、受保人、保單日期、保單生效日期及保單年度相同;(v)除另行指明外,過往於保單的基本計劃作出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終期紅利鎖定選項、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及保單延續選項亦適用於分拆保單。分拆保單只會在其保單條款及保單資料說明發出後生效。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單分拆選項之詳情。

  2. 保證回本期最短可至6年及保單開始時保證現金價值達已繳付保費總額的80%只適用於整付保費(未計算大額保費折扣及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300,000美元或以上的保單。以另一整付保費(未計算大額保費折扣及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100,000美元為例,保證回本期及保單開始時保證現金價值則分別為10年及78%。保證回本期是指在某保單年度完結時,保證現金價值首次等於或大於已繳付保費總額之保單年度。

  3. 轉換受保人須符合指定條件和當時的行政規定。投保單位、現金價值總額(包括保證及非保證)、保單日期及保單年度將在轉換受保人生效日期當日保持不變,而保單的基本計劃之計劃期滿日將更改為轉換新受保人128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以適用者為準)。轉換新受保人的年歲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須為65(上一次生日年齡)或以下及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年長10年或以上;轉換受保人必須獲得保單持有人、準新受保人以及承讓人(如有)同意,而新舊受保人必須於轉換受保人時仍然在生及保單仍然有效時作出申請,並需提供令我們滿意之準新受保人的可保證明。我們在轉換受保人生效日期當日起將停止為於我們記錄中的首名受保人或之前的受保人(如適用及視乎個別情況而定)提供任何保障。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轉換受保人選項之詳情。

  4. 於受保人身故時,若保單持有人(仍在生)與受保人非同一人,受益人將成為延續新受保人。而於受保人身故時,若保單持有人同時身故或保單持有人與受保人為同一人,受益人將成為新保單持有人及延續新受保人,惟該受益人須符合當時公司的行政規定。於行使此選項後,投保單位、已繳付保費總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終期紅利(如有)、保單日期及保單年度將在保單延續生效日期當日維持不變,但保單的基本計劃之計劃期滿日將調整至延續新受保人128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以適用者為準),而退保款項會等於或低於行使前的身故賠償。如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已被選取,您需要在遞交保單延續選項書面申請前取消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安排。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單延續選項之詳情

  5. 您可在行使終期紅利鎖定選項前無限次申請轉換自動鎖定回報 / 客戶鎖定回報選項,但於行使後,您只可選擇取消此選項而不可作任何變更,而由客戶鎖定回報中實際獲得的終期紅利將會在完成申請批核後釐定,該金額或會比您提交申請當時所示的終期紅利較低或較高。於轉換終期紅利後,未來的終期紅利亦會相應調低。任何未轉換之終期紅利可升可跌,甚至變為零。如於行使自動鎖定回報選項期間作出部份退保申請,此選項將會即時暫停,而您亦須重新申請以恢復自動鎖定回報選項。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終期紅利鎖定選項之詳情。

  6. 如保單持有人選擇以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而餘額則以分期方式支付,一筆過形式支付之金額必須為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5%或以上。請留意,由於未領取的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所享有之利息並非保證,利息有可能比預期少,實際領取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的年期有可能比所選擇或預期之年期短。而若保單已作出轉讓,我們便只會作出一筆過賠償。若受益人於收取款項期間身故,餘額便會成為受益人之遺產。若受保人身故時受益人亦已身故,而保單持有人仍然生存,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便會按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支付選項給付保單持有人,保單持有人亦可以要求以一筆過形式領取賠償;若保單持有人於收取款項期間身故,餘下之身故賠償及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如有)則會一筆過成為保單持有人的遺產。此選項不適用於已選取保單延續選項之保單。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身故賠償支付選項之詳情。

  7. 於全數退保時,保單持有人可選擇以定期給付或遞增給付方式領取退保款項。請留意,由於未領取的退保款項所享有之利息並非保證,利息有可能比預期少,實際領取退保款項的年期有可能比所選擇或預期之年期短。若保單持有人於收取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如有)期間身故,餘下之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如有)便會一筆過成為保單持有人之遺產。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全數退保之詳情。

  8. 額外意外身故賠償只賠償(i)受保人於首3個保單年度內因意外引致的受傷導致死亡,而死亡日期在該意外發生後180天內;及(ii)於身故後能提供全面及充足的意外身故證明。額外意外身故賠償為已繳付保費總額的100%(每受保人之最低賠償下限為15,000美元,而每受保人最高賠償上限為100,000美元)。此選項不適用於已行使保單延續選項之保單。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額外意外身故賠償之詳情。

  9. 已繳付保費總額指在受保人死亡當日之保單的基本計劃或分拆保單(如根據保單分拆選項條款所建立)應繳付並已繳付之保費總額,並已計算大額保費折扣(如適用),惟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均不計算在內;及須按受保人死亡時及於保單繕發時之投保單位比例調整。

  10. 大額保費折扣只適用於此計劃的基本保費。大額保費折扣以每份此計劃之保單作單位計算,如同時投保多份此計劃之保單,均可獲享大額保費折扣;但不可累積此計劃的不同保單之合資格整付保費以計算可獲享之大額保費折扣比率。

  11. 週年紅利、終期紅利及從累積週年紅利所得的利息並非保證。然而一經派發,已派發的週年紅利及利息均為保證。如有關保單已生效超過一個由本公司釐定的保單年度的下限,本公司可於其後的每一個保單週年日分別派發一項週年紅利,惟截至每個有關保單週年日的所有到期保費須已付清,且我們對決定是否派發該等週年紅利及其金額有唯一的酌情決定權。而新公佈的終期紅利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及市場波動,可能比上一次公佈時的金額增加或減少。派發週年紅利及終期紅利前我們會先從其中扣除該保單及 / 或分拆保單的任何欠款。

  12. 已繳付保費總額指保單的基本計劃或分拆保單(如根據保單分拆選項條款所建立)應繳付並已繳付之保費總額,並已計算大額保費折扣(如適用),惟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均不計算在內;及須按部份退保後剩餘之投保單位與保單繕發時之投保單位比例調整;如客戶作出部份退保, 已繳付保費總額將按比例減低。

  13. 此利息現時為年利率2%且為非保證。

  14.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我們保留修改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條款之權利及將不會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負上任何責任。

  15. 最低整付保費為已計算大額保費折扣(如適用)的整付保費,惟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均不計算在內。

產品宣傳短片

「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 產品簡介 (繁體版)

以上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欲知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條款及保障。
如您對此產品有興趣,請聯絡您的理財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