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
健康+ 系列

「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

「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提供周全終身癌症保障及額外癌症護理保障,而且保費相宜。計劃更為標靶藥物治療設有額外保障,減輕患者對優質藥物費用的負擔,讓患者獲得經濟支援,應付在生活或醫療上各種開支,安心接受治療。

保障期

終身

投保年齡

初生15日 - 70歲

投保方法

您的理財顧問

  • 總賠償額高達630萬港元^
  • 就每次受保癌症2提供高達 100 萬港元之「標靶治療升級賠償」3
  • 除以實報實銷方式賠償各種受保癌症4醫療開支外,更提供一筆過高達 30 萬港元之「額外嚴重癌症現金賠償」1
  • 特設「癌症護理伸延賠償」5,範圍包括住院現金、中醫、營養師、心理輔導以至家中護理服務之額外賠償
  • 癌症保障覆蓋周全4,當中包括原位癌、癌症、嚴重癌症及癌症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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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

備註

^ 總賠償額包括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6最高 600 萬港元,及 30 萬港元之「額外嚴重癌症現金賠償」1,以上金額只適用於「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尊尚計劃。「癌症護理伸延賠償」5並未計算在內。「額外嚴重癌症現金賠償」1適用於「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優越計劃及「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尊尚計劃 (詳情請參閱保障表)。

  1. 「額外嚴重癌症現金賠償」指一筆過現金賠償,並會在確診嚴重癌症後支付,只賠償一(1)次,惟受保人須於被確診罹患該嚴重癌症後的三十(30)天仍然生存。此賠償適用於「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優越計劃及「護痊保」癌症附加保障尊尚計劃 (詳情請參閱保障表),並且不計算在每次受保癌症限額及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額內。有關嚴重癌症之詳細定義,請參考保單條款。
  2. 需符合五年無癌症等候期以獲得另一次之每次受保癌症賠償限額。五年無癌症等候期 (在整段相關之六十(60)個月期間) 必須由醫生確定及經臨床、放射結果、細胞組織及實驗分析證明確認無癌症狀態。無癌症狀態指並無出現惡性細胞生長的徵狀、病徵。當癌症治愈性治療完成後之緩解期,包括但不限於外科手術、化療及放射治療起開始計算五年無癌症等候期。癌症於緩解期復發和轉移擴散,不被視為完成治愈性治療。
    為了應對每次受保癌症限額、標靶治療升級賠償的最高限額及癌症護理伸延賠償的最高限額,如受保人患上兩(2)個或以上受保癌症,將被視為一個及相同的受保癌症(不論每個受保癌症的性質、本性、嚴重程度、種類、位置、級別或以其他方式),並根據第一次被確診的受保癌症的每次受保癌症限額、標靶治療升級賠償的最高限額及癌症護理伸延賠償的最高限額賠償;惟在緊接之前受保癌症的五年無癌症等候期後被確診的受保癌症除外。
  3. 「標靶治療升級賠償」不計算在每次受保癌症限額內,當保障表內「實報實銷賠償」的(i) - (v)項之賠償總額達至每次受保癌症限額方為適用。惟須計算在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額內,即保障表內「實報實銷賠償」的(i) - (vi) 項之賠償最高總額。
  4. 受保癌症指癌症及原位癌。有關癌症及原位癌之詳細定義,請參考保單條款。
  5. 「癌症護理伸延賠償」以每次受保癌症計算,並不計算在每次受保癌症限額及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額內。其中「醫療諮詢賠償」及「醫療器械賠償」以實報實銷方式賠償。
  6. 個人終身癌症賠償限額不設癌症賠償次數限制,惟每個受保癌症之賠償不可超過每次受保癌症限額。
  7. 上述產品資料不包含本計劃的完整條款,有關完整條款載於保單文件中。

以上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欲知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條款及保障。
如您對此產品有興趣,請聯絡您的理財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