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附加保障」
健康+ 系列

「康復附加保障」

不論不幸因意外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傷病,「康復附加保障」均提供最適切及充足的保障,讓你可安心休養。

保障期

2年、5年或至65歲

投保年齡

18 - 55歲

投保方法

您的理財顧問

  • 計劃專為18 - 55歲人士而設
  • 特設多種保障年期,包括2年、5年或至65歲,切合您的需要
  • 如不幸因意外或疾病導致傷病,當等候期過後,計劃將提供每月現金賠償
  • 在參加復康就業計劃期間,將可獲復康賠償
  • 倘不幸身故,我們將提供身故賠償

產品特色

完全傷病賠償

完全傷病賠償

若受保人因疾病或在意外發生日後30天內因該意外造成的受傷,而導致完全傷病,我們會給付受保人「每月賠償」,直至(i) 受保人不再處於完全傷病狀態;或(ii) 閣下所揀選的保障期屆滿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復康賠償

復康賠償

在獲得完全傷病賠償後,若受保人在緊接該完全傷病期間之後從事復康就業計劃,我們會在該復康就業計劃的期間繼續給付受保人「每月賠償」,惟不會給付超過24個月。

豁免保費

豁免保費

在本計劃有效期間,若受保人已獲完全傷病賠償達六個月,我們會豁免其後受保人持續完全傷病其間的保費。有關在完全傷病期間首六個月的已繳保費,我們亦會在核實完全傷病証明後退還。

身故賠償

身故賠償

若受保人身故時處於非完全傷病狀態,身故賠償的金額將等於「每月賠償」三倍。

若受保人身故時處於完全傷病狀態,身故賠償的金額將等於「每月賠償」的三倍,再扣除我們就受保人完全傷病而已給付的賠償。

備註
  1. 完全傷病之定義-受保人因受傷或疾病導致罹患傷病,且在首兩年內持續無能力從事其職業中任何職務,其後仍無能力從事任何可賺取收入或報酬的職業,而該等職業適合他所接受過的教育、培訓或他所得的經驗。其後當受保人可從事任何可賺取收入或報酬的職業時,則不會再被視為完全傷病。

下載產品簡介

以上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欲知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條款及保障。
如您對此產品有興趣,請聯絡您的理財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