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您想」寿险计划
您可选择的身故赔偿支付选项包括:
一笔过支付
固定分期支付
递增分期支付
一笔过 + 分期支付
35 岁 / 教师 / 非吸烟
已婚及育有一子(3 岁)
寿险计划
(精明版)
寿险计划
(卓越版)
45 岁 / 会计师 / 非吸烟
单身及供养年约70岁的父母
输入资料
性别
投保年龄
吸烟状况
保费缴付年期
需要行使「保单逆按揭功能」以领取年金?
产品小册子
保费回赠小册子
(限时优惠)
注:
a. 「市场首创」项目以本港主要人寿保险公司之同类产品(以保额计算身故赔偿之人寿计划)作比较,截至2020年9月10日。
b. 严重脑退化指受保人由医生确认因确诊阿滋海默症或其他痴呆而引起,并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而此计划将于支付严重脑退化保障后随即终止。
c. 「按您想」提供相等于指定保额百分比的额外身故赔偿。指定保额百分比于首11个保单年度为50%,该百分比将会在其后每个保单年度(即从第12至第21个保单年度)递减5%。
d. 以2020年9月10日周大福人寿之保单贷款及保单逆按揭借贷利息率计算。该利息率并非保证,并由本公司不时厘定。
e. 目前本公司参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所公布的最优惠利率,指定银行将由本公司不时厘定而并不会向保单持有人发出通知。
f. 保单逆按揭借贷之总额包括累积领取之年金金额、保单逆按揭贷款利息、每年按揭收费、贷款费用及此等费用所须收取的利息,并减去还款额(如有)。
g. 此收费率根据多项因素厘订,包括但不限于年金金额总额除以已缴付保费总额(须先扣除额外保费(如有))的比率、支付首笔年金金额时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及年金期等)。此为现行收费率并只作参考及并非保证。实际收费率将于获取保单逆按揭借贷时厘订及变为固定及保证。如受保人于每年按揭收费期内身故、确诊严重脑退化 / 末期疾病,我们将向保单持有人退还已缴付每年按揭收费总额的50%。
h. 上述产品特点受产品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按您想」寿险计划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以上资讯只作参考,不能够作为周大福人寿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之保险合约或作为签订任何保险合约(或投资或其他决定)之要约、邀请或建议。有关「按您想」之详情以及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并于作出任何决定前,寻求专业意见。
以上简介、计算结果及资料仅旨在香港境内发放,并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向任何人士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属于违法,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此声明无意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该产品。如有任何争议,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有关事项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上述产品资料不包含按「按您想」的完整条款,有关完整条款载于保单文件中。
上述计划可作为独立保单而毋须捆绑式地与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一并购买。